2025年4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度设置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纳贿案,对被告东谈主李吉平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四百万元;对其纳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给予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东谈主李吉平运用担任国度设置银行战略接头室主任,国度设置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通知、行长,国度设置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东谈主事局副局长,国度设置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推敲单元和个东谈主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匡助,径直或通过他东谈主罪人采纳财物计较折合东谈主民币5730万余元。
信阳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谈主李吉平的活动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相称弘远,应照章科罚。鉴于李吉平归案后确乎供述我方罪行,主动叮嘱监察机关尚未掌执的大部分罪人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一起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最高手民法院)